非公司企業法人法定代表變更登記
瀏覽次數:716 | 發布時間:2022-03-29 20:28:27
(一)注冊上海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
根據《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》第三十八條及《內資登記規范》的要求,非公司企業法人變更法定代表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材料:
1.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非公司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》;
2.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;
3.《變更登記附表一法定代表人信息》(本人簽字,企業加蓋公章);
4.主管部門(出資人)根據企業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、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;
任職證明應依照企業章程的規定明確任命職務;章程規定職務空缺、以副職代理法定代表人的,應在其任職證明中明確“章程規定職務空缺,由副職代理法定代表人”。
5.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準的,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;
6.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副本。
(二)非公司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負責人變更登記
根據《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》第四十五條及《內資登記規范》的要求,非公司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負責人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材料:
1.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的《營業單位變更登記申請書》(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加蓋公章);
2.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簽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》(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加蓋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;
3.企業法人出具的原任負責人的免職文件和新任負責人的任職文件;填寫《變更登記附表——負責人信息》(非法人分支機構加蓋公章);
4.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的《營業執照》副本。